发布时间:2025-03-11 15:05:03
根据《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材料审核
对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阶段。我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基础(占比40%)、科研成果和研究计划(占比40%)、外语水平(占比10%)、获奖情况(占比10%)等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进行审核。满分100分,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材料审核成绩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camscma.cn/)公布,并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考生。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300%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
(一)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
(二)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组成,均为博士生导师。主要对考生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外语水平、综合能力、学术潜力、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
(三)考生须准备15分钟内的英文ppt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英文PPT展示+英文问答)占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
(五)考试时间:2025年3月中旬。
(六)考试地点: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邮件通知)。
三、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批准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复旦大学。
(三)拟录取名单经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四、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有关规定,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