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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0年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及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6 16:48:00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相关要求,2020年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复试将不进行外国语现场笔试。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综合能力的考核,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0年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办法及复试工作细则调整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院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研究生部负责人、纪检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存在亲属回避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向纪检人员申报并进行回避。纪检人员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考核对象

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经院系审核通过的联合培养方向的考生。

(三)初审

对报名参加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0年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已达到院系英语免考要求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

未达到院系英语免考要求的考生报考材料及补充材料,经过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初审且符合要求的,将递交气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评审专家组审核,评审专家组由5位高级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将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判断并对其评分。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根据初审成绩排名,按照剩余招生名额(除去直博生所用名额),按复录比2:1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复试名单经气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旦大学研招办审议后,将在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官网进行公示,并以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初审结果通知到考生,预计2020年5月底前完成。

(四)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复审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身份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

(2)应届毕业硕士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相关外语水平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复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则上以线上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ZOOM软件,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立不少于5人的副研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申请读博者进行考核,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各项成绩。复试过程由纪检人员全程进行监督。

1.复试方式:

(1)英语口语(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兴趣方向等),10分钟;

(2)专业知识问答(含英文问答),20分钟。

2.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计划于6月初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计分方法

英语免考及未达到院系英语免考要求但进入复试的考生,最终成绩=英语口语*30%+专业知识*70%

(六)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百分制),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由复旦大学公示。

最终成绩及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与申诉

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考生可于复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述。

研究生部电话:010-68406928    监督电话:58993305

邮箱:shial@cma.gov.cn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