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微信公众号

首页 - 招生信息- 硕士生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10-09 14:16:37

一、培养目标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应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二)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咨询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初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数学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数学二满分为150分;我院自主命题科目为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以招生目录为准。

(五)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负责通知。

八、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7年4月底前完成。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

(八)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九)我院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掌握。

九、调剂

调剂工作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及拟录取情况而定。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录取

我院秉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平时学习成绩和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在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原学校纪律处分或违法处理未结束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招生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新生体检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发现体检报告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院体检要求者,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7年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四)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通讯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联系人:金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10-68407286 010-68406928   

官方网址:http://graduate.camscma.cn/

咨询邮箱:qkyyj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