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15:28:42
各位考生:
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拟录取考生(含我院已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需办理政审和调档手续(定向培养需签署培养协议),经审批后,我院将于6月中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于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尚不完整,请考生在4月25日之前将附件的《调档函回执》和《政审表》寄达我院,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全部档案待本科毕业后于2016年7月30日前寄出。
往届生的《调档函》将按照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给考生本人,请注意查收。如果有通信地址变更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联系研究生部更改,政审表可与档案一起寄回。
2、考生的档案及培养协议,是非常重要的招生录取材料,为避免出现遗失、延误等意外情况,最好不要由快递公司投递。相关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局特快专递(EMS)或机要文件邮寄。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
2016年4月7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部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10-68406928